師爺誘騙青年認販毒 女律師在場無阻止

2023-10-06 00:00

被控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」的大律師張曉惠(左)不認罪,昨在區域法院受審。
被控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」的大律師張曉惠(左)不認罪,昨在區域法院受審。

青年馬家健2016年因「企圖販毒」罪,一度被判監23年,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。其後揭發律師行「師爺」陳強利游說馬認罪,陳與處理案件的大律師張曉惠被控1項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」罪。陳強利早前認罪判囚。張曉惠不認罪,昨在區域法院受審。控方提到,張在案發期間代表馬7次上庭,及到懲教所探訪馬。馬家健作供稱,張曾要求他抄寫口供,表達自願提供補充證供,「澄清」涉案藏有毒品的包裹,與其友人無關,又供稱張沒阻止陳強利給予指示。
要求抄口供表達自願補充證供

現年28歲的馬家健供稱,2016年時兼職拉麵店職員,該店由友人洪智謙胞弟開設,洪智謙亦在該店任職經理,某日洪智謙表示自己沒空,希望馬幫忙收取包裹,但不用簽,只需將領取郵件通知卡交予他。後來馬與洪友人「阿強」交收該通知卡,對方給他1000元,表示是代洪償還早前足球投注金額。

馬與洪其後被海關拘捕,馬稱當時曾表示不知道包裹內藏危險藥物;曾7次在法院羈留室內,與3名法律人員會面,即師爺陳強利、大律師張曉惠及女文員。2017年1月27日,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,馬首次與3人會面。陳當日表示,由馬父聘請協助,要求馬簽署授權書,委任他們為法律代表。陳又提到控罪元素、刑期等,「我同佢講唔想坐監,都冇做過」。同年3月3日馬在案件提堂前,再與上述3人會面,「陳強利話睇過我單案,呢單案好難打,我嘅口供好有問題、前後矛盾,話我喺(錄影)會面講過大話,指證阿謙證據好薄弱……拖埋阿謙落水冇好處」。馬感到「好灰」,「佢同我講冇得打,拖埋洪智謙落水冇好處,只會令案情更加嚴重,坐得更加耐,我梗係揀個對自己有利嘅決定,就放佢走」,決定簽署認罪聲明書。案件編號:DCCC 37/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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